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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工业遗产保护与利用有关情况

来源:主页 发布时间:2017-08-04 15:54

        武汉是中国近现代工业的发祥地之一,内陆地区重要的老工业基地之一,也是近现代中国制造业的重要聚集地,拥有种类和数量丰富的工业遗产资源。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我市工业遗产的保护与利用,将“传承历史文化,守住城市根脉,留存城市记忆”作为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复兴大武汉的战略重点之一。
 
        国际上对于工业遗产的保护与利用研究起步较早,英、德等国均具有较为丰富的实践经验,国内也有北京、上海、广州、南京、杭州等城市已相继开展工业遗产普查、工业遗产保护与利用相关规划的研究,并取得较好的实施成效。
 
在此背景下,我局于2011年组织编制《武汉市工业遗产保护与利用规划》,是我市首次针对工业遗产编制的专项规划。该项工作对于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传承武汉历史文脉,彰显城市特色,推进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复兴大武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武汉市近现代工业发展脉络
 
         武汉市近、现代工业发展历经了近代工业产生与初步发展阶段(1861-1911年)、近代工业迅速发展阶段(1911年—1937年)、近代工业发展滞缓时期(1938年—1949年)、解放初期国民经济恢复和社会主义工业全面建设时期(1950-1965)、现代工业曲折前进时期(1966-1976)、改革开放和快速发展新时期(1977-2000)等6个发展阶段,奠定了我市门类齐全的近现代工业基础,也留下了众多极具价值的工业遗产。其中影响较大的主要有三个阶段:
 
        近代工业产生与初步发展阶段:汉口被辟为通商口岸后,外商兴办大批制茶业、蛋粉加工等食品加工业。张之洞督鄂开始,武汉成为晚清洋务运动的重要基地,先后创办汉阳铁厂、湖北枪炮厂等,建立了较为完整的近代工业体系,军工业居全国之首,纺织业、民族资本主义工业仅次于上海居全国第二。
 
        解放初期国民经济恢复和社会主义工业全面建设时期:武汉作全国重要的以重工业为主体的综合性工业基地,兴建了武钢、武重、武锅等一批“武字头”重点项目,基本建立起以冶金、机械制造和纺织三大支柱产业为主体的工业体系。
 
        改革开放和快速发展新时期:改革开放后,武汉逐步建成以钢铁、汽车、机械、高新技术等支柱产业为支撑,纺织、化工、食品、电子等优势行业为依托的工业体系。
 
二、历史工业企业的现状情况(工业遗存)
 
       371家历史工业企业中,目前还存有实物的工业企业为95处,其中,硚口区24处,江岸区20处,青山区17处,汉阳区15处,武昌区9处,江汉区5处,洪山区5处。
 
       从该95处工业遗存的建厂时间看,解放初期一五、二五时期是留有工业遗存数量最多的时期,占全部工业遗存总量的63%。
 
       从历史工业企业的现存情况看,大部分解放前的工业遗存拆毁情况较为严重,132家企业中现仅存27处,80%的解放前工业企业已经消亡;解放后的239家企业中现仅存67处,72%均已拆毁。
 
        总体而言,武汉市工业遗产可谓家底丰厚,但现实形势严峻,亟待抢救性保护。
 
三、推荐工业遗产名单
 
         工业遗产的评判标准主要包括对其历史价值、社会价值、科学价值、审美价值、经济价值等综合评价。参照杭州、北京等城市对工业遗产的界定标准,确定武汉市工业遗产的评判标准为:一是在相应时期内具有稀缺性、唯一性,在全国或武汉具有较高影响力的工业企业;二是在全国同行业内具有代表性或先进性,同一时期内开办最早,产量最多,质量最高,品牌影响最大,工艺先进,商标、商号全国著名的工业企业;三是建筑格局完整或建筑技术先进,并具有时代特征和工业风貌特色的工业企业;四是其他有较高价值的工业遗存。
 
         依此标准,在95处工业遗存中遴选出27处作为武汉市推荐工业遗产名单(详见附表附图)。该名单从行业类型上涵盖了农副食品加工业、食品制造业、烟草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等13个行业。其中具有稀缺性,在全国具有较高影响力等具有“最”字特点的遗产为13处,已被列为国家、湖北省、武汉市文保单位的遗产15处(其中第五批市级文保单位6处);从建筑形式上则包含了建筑群11处,单体建筑14处,附属建构筑物2处。
 
四、工业遗产的保护与利用控制要求
 
        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相关要求,对接武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根据27处工业遗产的价值、重要性等,分为三个保护级别,其中,一级工业遗产15处(包括国家级文保单位3处,省级文保单位3处,市级文保单位9处);二级工业遗产6处;三级工业遗产6处。
 
       一级工业遗产:均为已列入文物保护单位的工业遗产。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的文物保护单位管理办法实施管理。此类工业遗产以保护为主,充分尊重历史特征,对建筑原状、结构、式样进行整体保留,不得随意拆除,应在合理保护的前提下进行修缮。
 
        二级工业遗产:是具有较高历史、科学、艺术价值,能体现城市传统风貌和地方特色,或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但尚未被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点、优秀历史建筑的工业遗产。建议下步申报武汉市优秀历史建筑、文物保护单位。此类遗产在严格保护建筑外观、结构、景观特征的前提下,对功能可做适应性改变,对遗产的利用必须与原有场所精神兼容,不宜作大规模的商业开发。
 
       三级工业遗产:是满足工业遗产评定标准,但暂达不到优秀历史建筑或文物保护单位级别的工业遗产。此类遗产可对原建筑物进行加层或立面装饰,尽可能保留建筑结构和式样的主要特征,实现工业特色风貌与现代生活的有机结合。可增加现代设施,赋予新功能,与周边城市环境和功能互动发展。
 
五、工业遗产保护与利用模式
      对规划提出的27处工业遗产提出严格保护、适度利用、非实物保护等三大类模式。
 
(1)严格保护模式
 
       对于一级工业遗产采取严格保护模式。建筑的本身与环境均要按文物保护法的要求进行保护,不允许随意改变原有状况、面貌及环境。如需进行必要的修缮,应在专家的指导下按原样修复,做到“修旧如旧”,并严格按审核手续进行。保护区内现有影响文物原有风貌的建筑物、构筑物必须坚决拆除,且保证满足消防要求。
 
(2)适度利用模式
 
       对于二、三级工业遗产采取适度改造利用模式,包括改造为城市开放空间、博物馆纪念展示馆、创意产业园、商业综合开发等四类。城市开放空间的利用模式即对原厂的特色建筑和一些构筑物结合城市公园绿地加以利用,既增加城市绿化空间,又提升开放空间文化底蕴;博物馆纪念展示馆的利用模式即将工业遗产改造为展示、纪念性的展馆,既有展示教育意义,同时又保留其历史的原真性;创意文化园的利用模式即利用厂房的大空间特点,作为创意产业工作室;商业综合开发的利用模式主要将工业遗产建筑改造为休闲、购物等功能空间。
 
(3)非实物保护模式
 
      主要针对已消失的重要工业遗产采取非实物保护模式。包括在原遗址位置进行软性保护、虚拟复原等,或将企业名称与地名、街名、巷名结合,同时对老设备、厂史、档案等遗存可结合工业博物馆集中保护展示等方式。如汉阳铁厂、汉阳兵工厂、既济电厂、和记蛋厂、武汉荷花洗衣机厂等具有代表性的企业,可采取此类模式进行保护。
 
六、建立工业遗存档案,对其他重要工业企业进行实时监督
 
      对95处工业遗存中本次未列入遗产名单的其余60余处工业企业,建议对其建立详细的档案和监督机制,如搬迁改造则需编制相应的保护与利用规划。同时,后期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进一步的普查和评价,从中选取出有特色的工业企业增补到工业遗产名单中。
 
七、结合城市绿道建设,规划工业遗产旅游线路
 
      对工业遗产相对较为密集的江汉区、硚口区、汉阳区,规划结合城市绿道将工业遗产点串联起来,形成完整的工业遗产旅游线路,丰富武汉市旅游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