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ENGLISH

你当前的位置: > 背景材料 > 第6部分 >

[6.2.]关于打造”文化五城”建设文化强市的意见

来源:主页 发布时间:2017-09-10 10:45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打造“文化五城”,建设文化强市,特制定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坚持高举旗帜、围绕大局、服务人民、改革创新,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坚持继承传统与改革创新相结合,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协调。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任务,以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弘扬和践行武汉精神、打造“文化五城”为抓手,着力提升主流思想舆论的引导力、公共文化体系的服务力、文化产业的竞争力,实现武汉由文化大市到文化强市的跨越,为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复兴大武汉提供强大思想保证、精神动力、舆论支持和文化条件。

  (二)目标任务。到2020年,把武汉建设成区域性文化精品创作中心、文化创意培育中心、文化要素配置中心、文化人才汇集中心、文化交流展示中心,建成国家文化中心城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深入人心,市民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养全面提升,进入全国文明城市行列;文化事业全面繁荣,率先建成覆盖城乡、布局均衡、功能完备、服务便捷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成为国家示范区;文化体制改革走在全国前列,建立充满活力、富有效率的文化体制机制;文化创意产业发达,到2016年,文化创意产业增加值力争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0%,成为全市支柱性产业;文化国际影响力显著增强,成为展示先进文化的平台、展示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窗口、中华文化走向世界的基地。

  二、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构筑共同理想信念

  (三)建设学习型城市。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教育,夯实全市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用科学理论指导跨越发展。建立健全学习型党组织建设长效机制,精心打造市委常委中心组(扩大)报告会高端学习平台,广泛开展区局级党委(党组)中心组联组学习,切实提高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理论素养和运用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加强理论传播体系建设,实现理论宣讲常态化,推动党的理论创新成果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办好市民公益讲座“名家论坛”。加快构建覆盖全市、面向全民的终身教育服务体系,积极培育学习型单位、学习型社区、学习型企业、学习型家庭。广泛开展国防、科普和人文知识教育,推动新思想、新知识、新技术的学习应用,在全市形成学以立德、学以增智、学以创业的良好局面。

  (四)深化思想道德实践。全面贯彻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实施纲要》,坚持用社会主义荣辱观引领社会风尚,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道德规范。评选表彰武汉功勋市民、模范市民、文明市民,放大典型宣传的“群星”效应。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网络,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建立健全社会征信系统,推进诚信公信建设,努力建设诚信武汉。加强廉政、法制宣传教育,推进廉政文化、法治武汉建设。

  (五)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坚持治城育人,全面落实《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各项目标任务。深入开展文明城区、文明街道、文明社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行业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实施清洁环境、维护秩序、文明旅游、文明餐桌等“文明大行动”,推动文明城市创建常态化。开展“做文明有礼的武汉人”和“讲文明树新风”主题实践活动,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发挥百步亭社区志愿服务全国联络总站的带动作用,广泛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和关爱空巢老人、关爱留守儿童、关爱农民工、关爱残疾人活动。做好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改善村容村貌,形成文明乡风。

  (六)大力弘扬和践行“敢为人先、追求卓越”的武汉精神。以“弘扬武汉精神、引领城市复兴”为主题,加大宣传力度,深化理论研究,挖掘、阐释思想内涵。利用户外广告、电子屏、手机短信等平台开展社会宣传。广泛开展武汉精神践行者评选和武汉精神巡回宣讲等主题教育活动,将武汉精神融入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领域和全过程,使武汉精神内化为全体市民的共同精神财富和追求。

  三、大力推进“文化五城”建设,提升城市文化品位

  (七)建设读书之城。建立完善以公共图书服务网络为主体,以24小时自助图书馆、流动图书馆和社会图书馆为补充的图书服务网络体系。建设以新华书店为主体,民营书店、网络书店为补充的图书市场。到2016年,武汉三镇各建成一个中心书城,各区至少建成一座2000平方米以上的新华书店。建设便捷的数字阅读服务网络,推广网上阅读、手机阅读等数字阅读方式。广泛开展读书荐书、图书漂流、读书沙龙和“书香江城——全民读书月”等群众性读书活动。开展书香单位、书香社区、书香校园、书香家庭评比表彰活动。力争到2016年,市民阅读率、人均购书支出、人均图书馆藏书册数等指标达到全国领先水平。在全社会形成“爱读书、勤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文明风尚,让读书成为一种生活、一种习惯、一种追求。

  (八)建设博物馆之城。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结合,财政投入与市场运作结合,实体建设与数字建设结合,全面启动博物馆之城建设。支持引导各类投资主体兴办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博物馆,力争到2016年,武汉地区博物馆总量达到100家。大力推进武汉党史馆、武汉近代工业博物馆、江汉关博物馆、武汉博物馆二期工程和汉剧博物馆等场馆建设。建设数字博物馆。拓展服务空间,推动产业发展,开展文化普及,彰显武汉历史文化名城的独特魅力。

  (九)建设艺术之城。以武汉国际杂技节、琴台音乐节、“武汉系列”文艺创作为抓手,打造一批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文艺品牌。建设武汉美术中心、武汉文学馆、武汉曲艺剧场,整合琴台大剧院、琴台音乐厅和即将建成的汉秀剧场、电影主题公园等文化资源,形成一批布局合理、设施完备、功能齐全的高端文化阵地。挖掘城市文化内涵,规划建设一批街头艺术展示区,营造城市艺术氛围。办好群众文化艺术节、武汉之夏、高校文艺调演、“金秋歌扬”农村文艺调演等活动,打造群众文化品牌。开展“黄鹤群星奖”、基层公共文化设施优质服务奖评选,激发群众文化创造活力。加强文艺产品的宣传与推介,在市属媒体上设立固定栏目发布文艺信息,成立文艺演出联盟,建立票务服务统一平台,制作发行文艺消费“一卡通”、“文地图”,积极培育和拓展文艺市场。

  (十)建设设计创意之城。依托武汉地区国有传媒出版集团,建设华中传媒出版强市。积极推动工程设计产业集聚区建设,力争到2016年,产业营业收入突破1000亿,建成中国工程设计之都。支持江通动画、海豚传媒等动漫游戏企业做大做强,力争到2016年,原创精品生产规模和产业规模进入全国第一方阵。依托光谷软件园等产业集群,发展软件、IC(集成电路)设计业,建成中国数字创意之都。扶持服装、家居、珠宝设计品牌,推进中国时尚设计名城建设。

  (十一)建设大学之城。完善政、产、学、研合作体系,促进高校与城市协调发展。支持和鼓励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建设世界一流学府,支持和鼓励高等院校建立产学研联盟和技术研发平台,把科教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支持和鼓励高等院校加强校园建设,力争实现“一校一景”目标。积极推动大学图书馆、体育馆、实验室、信息平台等公共资源向社会开放,积极推动文学、艺术等精神文化产品进校园,丰富师生文化生活,积极推动高校文艺团体、志愿者组织等在城市文化建设中发挥作用,积极推动大学生创业服务平台建设,让更多的年轻人在武汉就业创业。

  四、大力推进精品生产,提供更多更好的精神产品

  (十二)提高哲学社会科学服务社会水平。推动武汉地区哲学社会科学在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提高学术水平和社会影响力。立足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地域文化研究,重点建设一批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建立健全跨学科、跨单位、跨地区的合作开放研究机制,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党校、政府研究部门和社会咨询研究机构建立研究联盟,重点建设一批有专业优势的智库。以重大科研项目为纽带,整合武汉地区哲学社会科学资源,打造全国哲学社会科学高地。完善哲学社会科学课题规划和优秀成果评奖,加大对重要学术著作、重点学术刊物、重大理论课题、学术新人新作扶持资助力度。

  (十三)打造文艺精品。加强对文艺精品生产的规划与引导,研究制定涵盖各门类的中长期创作生产规划和年度生产计划。按照系列化、项目化、品牌化要求,创新文艺精品生产体制机制。发掘武汉地域文化资源,围绕重大题材、重大节庆、重大活动,建立重点文艺作品项目库。支持和鼓励创作具有武汉元素的原创文艺精品。加强文艺精品的推广与营销,充分利用各类媒体,提高文艺精品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组织好文艺精品的首发、首映、首演及展演、展播、展映、展出活动,提高文艺精品的市场占有率,加快文艺精品产业化、市场化步伐。

  (十四)加强和改进新闻舆论工作。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不断提高主流媒体的引导力和公信力。围绕全市重大决策、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建立重大主题新闻策划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中央、省、市媒体权威性和影响力的作用。完善重大突发事件报道、党委新闻发言人、政府新闻发言人和网络新闻发言人制度,加强新闻发言人业务培训。成立舆情指挥分中心,加强舆情分析研判,建立涉汉舆情快速报送反应机制、网络突发舆情快速处置机制、政务微博管理机制。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把握好监督的方向和重点,推动党和政府高度重视、群众反映较为集中的突出问题解决,让舆论在言畅、意善、信服中提高社会公信力。深入开展“三项学习教育”和“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活动,提高新闻队伍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

  ( 十五)发展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大力加强互联网内容建设,增强网络文化原创力,推动网络文化精品传播,营造健康文明的网络环境。加快数字文化传播平台建设,满足网民精神文化需求。推动与民生密切相关的部门积极利用政务微博等即时通讯手段,汇集社情民意,传播正确信息,有效引导网络舆论。加快传统文化产业与网络文化产业的融合,培育扶持一批实力雄厚的网络文化企业,提高网络文化创作生产规模化、专业化水平。成立市网络文化协会,推进网络文化行业自律。加强对网络虚拟社区和即时通信工具的引导和管理,规范网上信息传播秩序。深入开展文明网站创建活动,推进文明办网、文明上网,净化网络文化环境。

  (十六)加强对外文化交流。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地开展对外文化交流。建立国际友城间文化交流机制,策划实施武汉文化周、武汉电视周、文化论坛等系列文化交流活动。搭建武汉与国外(海外)新闻媒体交流合作平台,形成以媒体互访、栏目互动、节目交流等为主要内容的媒体战略合作机制。实施武汉文化“走出去”战略,推动文化产品和服务输出,支持市直文艺院团与国外知名演艺集团签约,赴国外巡演。依托驻外机构、海外华人等资源,积极协助文化企业开拓海外市场。加强对在汉外籍人士的文化服务,开展“中华传统文化系列讲座”,增强中华文化和武汉地域文化吸引力。有计划地邀请国外著名艺术家、艺术团体来汉演出。

  五、大力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

  (十七)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大力实施公共文化阵地建设,扎实推进图书馆、文化馆、文化站、文化室以及农村电影院、新华书店建设,建立完善覆盖市、区、街(乡、镇、场)、社区(村)的四级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实施有线电视“塆塆通”、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农村电影放映、农家书屋等公共文化惠民工程。把主要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项目、公益性文化活动纳入公共财政经常性支出预算。将社区文化中心建设纳入城市规划和设计,优先安排涉及基层和农村群众切身利益的文化项目。整合社会资源,实现公共文化设施共建共享、互联互通,鼓励各类社会机构和企业参与提供公共文化服务。创新公共文化服务管理、运行和保障机制,进一步提升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服务质量和水平。

  (十八)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采取政府购买、补贴,社会各界参与支持,以及“惠民演出”等形式,为人民群众特别是基层群众提供文化产品和服务。鼓励各类演出提供“低价票”,满足低收入和特殊困难群体的文化需求。从政策和资金上鼓励、扶持社会文艺团体和自发性文艺活动健康发展。积极开展面向农民工的公益性文化活动,将农民工纳入城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大力推进群众文化“一区一品”、“一乡一品”、“一街一品”、“一企一品”建设。

  (十九)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切实加强对文物古迹、遗址、革命旧址、优秀历史建筑、历史街区、特色街区及传统风貌地段的保护。进一步建立健全文物管理机构,健全文物保护网络,落实文物保护单位义务保护员制度。加大文物征集力度,丰富博物馆、纪念馆藏品。加强陈列展览研究,打造精品文物展览。大力发展文物监管品市场和拍卖品市场。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加快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鼓励和资助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探索市场化运作方式,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与旅游、科技融合。加快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园(区)。

  六、大力推进文化产业跨越式发展,提升城市文化竞争力。

  (二十)培育壮大各类市场主体。推进“三网融合”,支持发展广电数字网络产业。全面建设下一代广播电视网,打造内容集成和数字播控平台。发展手机电视、轨道交通电视、网络电视。支持《长江日报》、《武汉晚报》等媒体差异化发展。整合国有宣传文化单位资源,加大政府投入,成立市文化发展投资集团公司。鼓励有实力的文化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培育文化产业领域战略投资者。引导社会资本在政策许可范围内以多种形式投资文化产业。鼓励优秀民营龙头文化企业实现快速发展,支持中小文化企业发展。

  (二十一)构建现代文化产业体系。以中国光谷创意产业基地、洪山南湖科技创意产业园、江通动漫产业基地等为依托,大力发展数字出版、移动多媒体、动漫游戏等新兴文化产业。发展以原创为核心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舞台剧、服装、玩具、游乐等衍生产业。扩大中国青少年数字创意节、光谷国际动漫节等重大展会活动的社会影响力。鼓励企业、高校建设文化产业技术研发中心,增强文化产业自主创新能力。推动文化产业与旅游、体育、信息、物流、建筑等产业融合发展。增加现代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的附加值和文化含量。

  (二十二)实施重大文化项目建设。建立武汉市文化产业重点项目库,编制武汉市文化产业发展投资指导目录。加快长江传媒大厦、武汉中心书城、武汉广电综合演艺场馆、武汉科技馆新馆、东湖欢乐谷等重点项目建设。支持楚文化产业园、武汉工程设计城、华中国家数字出版基地、光谷创意产业基地、洪山创意大道、“汉阳造”文化创意产业园、长江传媒产业园、武汉出版文化产业园等特色文化项目建设。支持武汉中央文化区、武汉国际博览中心、极地海洋世界、东方马城、吉庆街等建成或在建项目进一步发挥产业带动效应。

  (二十三)健全文化市场体系。加强文化产品、文化服务和文化生产要素市场建设,重点培育图书报刊、电子音像制品、演出娱乐、影视剧和工艺美术等文化产品市场。加快大型文化流通企业和文化产品物流基地建设,大力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组织和流通模式。完善和规范文化资产和艺术品交易,培育产权、版权、技术、信息等要素市场。进一步拓展大众文化消费,开发特色文化消费,提升基层文化消费。提供个性化、分众化的文化产品和服务,形成新的文化消费增长点。

  七、大力推进文化体制改革,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

  (二十四)深化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着眼于突出公益属性、强化服务功能、增强发展活力,全面推进美术馆、图书馆、博物馆、群艺馆、文化馆等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深化内部人事、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明确服务规范,加强绩效评估考核。创新公共文化服务设施运行机制,探索建立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吸纳有代表性的社会人士、专业人士、基层群众参与管理。推动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进一步完善管理和运行机制。

  (二十五)推进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实施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转企改制,培育2—3家综合性或专业性报刊传媒集团。支持长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规范运行,加快上市步伐。深化党报发行体制改革。推动长江网、汉网等新闻网站转企改制。推进广播电视制播分离改革。推动转制院团适应市场需求,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健康快速发展。

  (二十六)创新文化管理体制。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强化政策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推动政企、政事、政资分开,理顺政府和文化企事业单位关系。深化文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国有文化资产监管,健全管人、管事、管资产、管导向相结合的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制,提高市场监管效率和依法行政水平。坚持主管主办制度,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严格文化资本、企业、产品市场准入和退出政策,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科技等手段提高管理效能。进一步完善文化统计制度。

  八、大力推进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夯实文化发展基础

  (二十七)造就高层次文化人才队伍。围绕中宣部“四个一批”人才培养工程和文化名家工程,加大投入,制定并实施名家资助计划、领军人才开发计划、青年英才培养计划、海外人才引进计划和乡土文化能人培养计划。面向海内外吸引和培养名家大师、高层次领军人才。将文化人才引进纳入全市“黄鹤英才计划”,享受“人才特区”优惠政策。设立文化人才专项资金。

  (二十八)完善文化人才激励机制。建立以岗位职责为基础,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人才评价考核指标体系。积极探索实施知识、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办法,在条件成熟的国有文化企业试行期权、股权激励。扶持资助优秀中青年文化骨干参与主持重大课题、承担重点项目、领衔重要演出。建立市级荣誉制度,加大对精品力作、优秀人才、市场占有率高的剧(节)目和出版物奖励力度。建立文化项目首席专家制度、文化名家工作室。

  九、大力推进保障体系建设,为文化改革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二十九)加强和改进党对文化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打造“文化五城”、建设文化强市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绩效考核体系,与经济社会发展一同研究部署、一同组织实施、一同督促检查。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工作体制和工作格局。加强宣传文化战线领导班子建设,把政治立场坚定、思想理论水平高、熟悉文化工作、善于驾驭意识形态领域复杂局面的干部充实到领导岗位上来。党委宣传部与组织部要密切配合,抓好宣传系统领导干部的培养、选拔、任用和管理工作。文化领域各部门、各单位要自觉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落实文化改革发展目标任务,发挥文化建设主力军作用。

  (三十)加强基层宣传文化队伍建设。选好配齐街(乡、镇)党委宣传委员、宣传干事和乡镇综合文化站专职人员。企业、高校要健全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机构、充实队伍。吸引优秀文化人才服务基层,鼓励优秀年轻干部和大学毕业生到基层文化部门工作。设立城乡社区公共文化服务岗位,对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报考文化部门公务员实行定向招录。鼓励专业文化工作者和社会各界人士参与基层文化建设,形成专兼结合的基层文化工作队伍。

  (三十一)强化文化改革发展的政策支持。切实加大力度,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各项文化经济政策。增加政府投入,建立健全同财力相匹配、同人民群众文化需求相适应的政府投入机制。市、区财政要确保公共财政对文化建设投入的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提高文化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制定文化事业建设费管理办法,设立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宣传文化事业扶持资金、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扩大市社科基金、市文艺创作奖励资金规模。加强对各类资金的管理,建立健全使用办法,提高使用效率。继续执行文化体制改革配套政策,对转企改制国有文化单位扶持政策执行期限再延长5年。建立武汉文化创意产业投资基金,吸引更多社会资本投资文化产业,促进文化产业投资主体和投资渠道的多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