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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年不懈探索 四十年砥砺前行 ——武汉改革开放大事记

来源:武汉宣传 发布时间:2019-01-12 15:37

 

     1978年12月24日 中共武汉市委召开常委会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一致认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是具有重要历史转折意义的里程碑,一定要认真贯彻全会精神,努力做好各项工作。

  1979年1月2-21日 中共武汉市委常委(扩大)会议学习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和中央工作会议文件,决定把全市的工作重点迅速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

  1979年10月8日 武汉市革命委员会批转武汉市工商局《开展个体工商业户登记管理工作的报告》,恢复对个体户发证工作。汉正街小商品市场在全国率先恢复,发展个体私营经济,被誉为“对内搞活的典范”。

  1980年4月1日 国务院批准武汉港为对外开放港口。当月,武汉海关开关,武汉港开办通航海外贸易业务。从此,武汉出口物资全部通过水路、铁路中转到沿海港口然后运往国外的历史得以改变。

  1982年8月28日 《人民日报》发表题为《汉正街小商品市场的经验值得重视》社论,对正在兴起的汉正街小商品市场加以肯定。

  1983年5月 中国民主建国会武汉市委主任委员、武汉大学教授李崇淮提出武汉市经济体制改革应以交通和流通为突破口(简称“两通”起飞),把武汉建成“内联华中、外通海洋的经济中心”。武汉市人民政府采纳其建议,并于1985年1月26日向李崇淮颁发第一号嘉奖令。

  1984年5月21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武汉市进行经济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武汉市敞开三镇大门,对外开放市场,欢迎国内外客商开发投资。

  1984年11月1日 武汉柴油机厂聘请联邦德国退休专家威尔纳·格里希为厂长,武汉柴油机厂由此成为中国国营企业聘请外籍厂长的首家工厂。1985年4月15日,武汉市人民政府授予威尔纳·格里希“武汉市荣誉市民”称号。

  1986年1月16日 武汉市被确定为全国金融改革试点5城市之一。

  1986年6月12日 中共武汉市委、武汉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坚持改革,进一步搞活企业的若干意见》。

  1986年11月11日 中共武汉市委、武汉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人员合理流动的意见》。

  1987年4月4日 武汉市人民政府向中标任武汉第一皮鞋厂厂长的杨慰祖颁发委托经营证书。杨慰祖成为武汉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厂长的首位外省中标者。

  1988年3月19日 澳大利亚退休专家肯·海斯承包武汉市长虹模具厂模架分厂,成为首个在中国承包企业的外国专家。

  1988年6月11日 武汉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建设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的若干试行规定的实施方案》和《加快建设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的若干试行规定》。

  1989年8月31日 武汉市人民政府批转武汉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关于企业试行股份制的报告》。

  1989年11月2日 武汉市首家外商独资企业——武汉国际钢铁服务公司成立。

  1990年3月3日 武汉钢铁公司获得1989年全国企业管理最高奖——金马奖。

  1990年8月23日 武汉市被列为湖北省首批实行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的试点城市。

  1991年3月6日 国务院批准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并赋予相当于沿海特区或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优惠政策。

  1992年1月18日 邓小平视察南方首站到达武汉。在武昌火车站会见湖北省、武汉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关广富、郭树言、钱运录等。后赴深圳、珠海和上海视察,沿途发表重要谈话。邓小平南方谈话深刻回答了长期困扰和束缚人们思想的许多重大问题,是把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推向新阶段的又一个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宣言书。

  1992年7月13日 国务院正式批准武汉市为沿江开放城市,享受沿海开放城市的政策。

  1992年11月19日 全国首家异地上市的商业股票——武汉商场(集团)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挂牌交易。

  1993年3月3日 国家科学委员会、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确定武汉市为科技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城市。

  1993年4月4日 国务院批复同意设立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实行沿海开放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政策。

  1993年5月8日 中共武汉市委、武汉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若干规定》。

  1993年12月13日 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正式批准武汉市为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城市,原则同意《武汉市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总体方案》。

  1994年5月 中共武汉市委、武汉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武汉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对24家股份制公司的国有股统一行使所有权。 “武汉模式”一度引领国企改革潮流。

  1994年10月12日 湖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批准《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条例》。

  1995年2月9日 国务院正式批准武汉市为金融对外开放城市。

  1995年4月5日 中共武汉市委、武汉市人民政府印发《武汉市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方案》。

  1996年5月30日 农业部、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确定武汉市为首批菜篮子工程试点城市。

  1996年10月8日 经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批准,武汉市成为全国首个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试点的副省级中心城市。

  1997年12月17日 由劳动部批准的全国第二个国家级区域性劳动力市场——中国武汉劳动力市场正式开业。

  1998年5月26日 国家知识产权局将武汉市列为全国专利工作试点城市。

  1999年5月25-30日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江泽民在湖北十堰、襄樊、武汉考察工作,重点就国有企业的改革与发展问题进行调研。

  2000年5月12日 武汉市获得国务院批准设立出口加工区,成为全国15个首批试点城市之一。

  2000年7月6日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被科学技术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列为首批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出口基地。

  2001年3月3日 “武汉·中国光谷”被科学技术部正式批准为国家光电信息技术产业基地。

  2001年6月26日 武汉市被中共中央组织部确定为全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综合试点城市。

  2002年7月18日 武汉市被科学技术部列为首个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试点城市。

  2002年9月22日 武汉市被科学技术部认定为全国制造业信息化工程重点城市。

  2003年6月20日 武汉产权交易市场正式开业。该市场的主要职责是承担国有企业改革中企业资产出售、产权转让等方面的交易服务工作。

  2004年4月29日 中共武汉市委、武汉市人民政府召开全市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会议,部署8个方面、40条内容的改革任务。

  2006年4月26日 中共武汉市委、武汉市人民政府印发《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

  2007年5月15日 中共武汉市委、武汉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

  2007年12月7日 国务院正式批准武汉城市圈为“全国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

  2009年7月30日 武汉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召开,标志着武汉市自改革开放以来的第六次政府机构改革正式启动实施。

  2009年12月24日 经国务院批准,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成为继北京中关村科技园区之后第二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2011年5月31日-6月3日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在湖北就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等进行调查研究。

  2012年4月29日 2012中国智慧城市大会在北京召开,武汉被授予全国“智慧城市领军城市”称号。

  2013年7月21-22日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湖北调研全面深化改革问题和当前经济运行情况。调研期间,习近平考察了武汉新港、武汉市民之家等地建设情况。

  2014年2月13日 中共武汉市委常委会决定成立武汉市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2014年3月31日 武汉全面公开市级“权力清单”。

  2015年1月23日 中共武汉市委、武汉市人民政府印发《武汉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

  2015年9月7日 武汉市被列入国家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

  2016年1月6日 武汉市被国家旅游局批准为首批国家级旅游业改革创新先行区。

  2016年2月14日 武汉市作为中部唯一城市入选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城市。

  2016年12月8日 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复同意武汉成为“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

  2017年4月1日 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挂牌仪式在武汉举行。

  2017年9月12日 中共武汉市委、武汉市人民政府决定,自2018年1月1日零时起停止征收武汉市“九桥一隧一路”ETC车辆通行费。

  2017年11月1日 经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评选批准,武汉市入选2017年全球创意城市网络“设计之都”。

  2018年1月15日 武汉市监察委员会正式挂牌成立。

  2018年4月26日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武汉视察烽火科技集团和武汉新芯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走进青山区工人村街青和居社区考察棚户区项目建设和居民生活情况,主持召开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武汉市改革办供稿)
 

武汉市入选全球创意城市网络“设计之都” 被列入武汉改革开放40年大事记